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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林红 于 2015-12-1 15:02 编辑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青岛市积分落户经过窗口初审、部门复审和积分公示,确定了611名人员进入拟落户名单,今起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今年是积分落户工作在我市首次实施,9月份开始网上申请报名,经过设置在各区人社部门窗口初审,并经市公安局、教育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卫计委、文明办和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审核,11月20日,将具备积分公示条件的689人进行了最终积分公示。根据各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公示情况反馈,将最终审核合格的611名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由市人社局发放积分落户卡,申请人持落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积分落户是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的重要补充,为各类人才来青就业创业开辟了新的落户通道。积分落户涉及到个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和房屋购买等多项实际利益,体现了城市对人才的接纳度、融合度,大幅增加了各类人才的归宿感、获得感。从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看,持有我市市区《山东省居住证》满三年是重要的落户条件,许多人才虽然能够达到积分要求,但由于居住证年限原因,最终未进入落户名单。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市民,想要走积分落户通道,必须具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五项基本条件及相应的积分条件,特别是应按要求办理《山东省居住证》,待居住证年限满三年后再申请积分落户。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或信函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截至时间12月11日。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9:00~ 11:30,13:30~ 17:00,受理地点:市政府一期办公楼359室(香港中路11号),受理电话:0532-859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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