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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擦亮眼睛看看金宝贝的不负责任行为吧
我是金宝贝广州时代广场中心的一名上课小朋友的家长,我突然在4月1日下午收到中国金宝贝中心的发来的短信,让我太吃惊了。希望所有在金宝贝上课的家长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好好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4月1日下午收到的短信:
金宝贝早教金宝贝中国总部发来一条信息:家长你好,4月1日起原金宝贝广州时代广场中心已被停止授权使用金宝贝品牌,为保障你权益请联系该中心办理退费等后续事宜。
以下是4月1日中心发给客户的邮件:
亲爱的金宝贝时代中心家长,
今天各位收到的上海总部的通知,关于时代广场中心与进宝贝的加盟合约于2010年3月31日到期,情况属实。因此,从4月1日开始,我们就不再对外继续接受新的学生报名,而对于3月31日之前签约的客户,我们将会继续履行课程合约,完成所有的授课。
金宝贝的最大课程套餐是96节课,有效期是两年时间,如果2010年3月份报名的客户权益是不能保障的,那么在2008年3月31日之后,总部就不应该允许时代中心出售两年的课程套餐,但在2010年3月23日之前,总部就一直在和时代中心沟通续约的问题,只是在3月23日下午5点发正式的公文,告知不续约,同时保证给中心6个月的时间消耗课程(后有附件为凭)。针对这份公告,时代中心回函给总部,要求总部履行续约手续,或者以合理的价格回购时代中心。对此,上海总部没有任何回复,却在4月1日直接对外公告合约到期事宜,并通过短信唆使客户来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本中心对续约事宜惊扰到客户而告到非常的抱歉,中心无意刻意隐瞒和金宝贝中国总部的续约纠纷,实在是总部的阴谋策划的太完善,从去年9月份上海加盟商年会上给予时代中心肯定的续约回复后,时代中心在合约结束的前半年时间都没有停止过和总部的续约沟通,而且总部一直给予肯定的回复,只是在中途不断的添加续约的各种条件,比如,天河区需要增设一个新的加盟商,同时时代广场店总部需要白占40%的股份,并在任何时候收购11%的股份等等,对于这些时代中心虽然有自己的意见,但是从来没有停止过沟通,也没有因此提出过不续约。但是上海的这一手段,我们完全是措手不及。按照美国总部的海外加盟协议,总部必须履行和时代广场中心的续约手续。对此,时代中心已经把金宝贝中国总部告上了天河区人民法院,法院从3月31日开始,正式受理此案。同时,我们也已经和美国总部正在积极的联系,希望美国总部能够直接干预。
对于各位客户的担忧,我们中心郑重承诺,在时代中心的续约事宜没有妥善处理之前,我们中心会正常营业,课程正常进行,时代中心已经营运5年,所有的教案已经不需要总部继续提供,所有的老师也都完成了总部全部的培训,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上课。对于有些客户提出的退款事宜,我们还需要再次咨询律师以合理的方式来解决,但是请大家放心,中心如果没有坦诚的态度,我们3月31日就会走人,不会在4月1日还正常上课,而且今天晚上也不会给大家一个初步的回应,同时最晚在周二中午,我们会正式回复各位家长,如何处理大家的课程款。
在此,我非常感谢各位家长对我们的支持,金宝贝时代广场历时5年,我们用心经营着每一天,希望我们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给家长带去正确的育儿观念,帮助父母更好的担任父母的角色。事情发展到今天,实非我们的心愿。各位家长如果能在这个事情的处理上,给我们一些可行的建议,我们将万分感激,我们也非常希望时代广场中心能尽快恢复中心该有的权益,能够让宝宝和家长无忧无虑的上课。
由于中心的公司邮箱已经被总部停用,所以我们的邮件只能通过私人邮件发给大家。同时我在这里公布上海总部的主要负责人电话,如果大家愿意支持时代广场中心,请帮忙和他们沟通,我们要求时代广场中心正常续约。Nick 夏 13916374168 – 原上海金宝贝科教服务有限公司(金宝贝中国总代理)总经理,现精中(上海)管理咨询公司(金宝贝中国的管理公司)法人;
Stella 陈 – 13818977675 现任金宝贝上海科教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CM – 15821118869
精中(上海)管理咨询公司(金宝贝中国的管理公司)大股东
Eugene 李 — 13788905278 金宝贝中国区加盟营运总监
Camille 杨 – 13916374158
精中(上海)管理咨询公司(金宝贝中国的管理公司)主要股东
上海金宝贝总部电话:021-63817688;
金宝贝广州时代广场中心
2010-4-2
发件人: jane.yang111
发送时间: 2009年11月11日 10:10
收件人: stella.chen
主题:
答复: 关于续约的手续
好的,我们也非常希望了解总部在广州的具体规划,等你的消息了。我们会直接给Andrew电话了解一下续约的流程先。等你12月份来广州,我们再好好聊聊吧。
Regards
jane
发件人: stella.chen
发送时间: 2009年11月10日 21:28
收件人: jane.yang111
抄送: andrew.qiu
主题:
答复: 关于续约的手续
Hi Jane,
近期HO有在做规划,下周左右针对广州的点应该有比较确定的消息,我们会联系你们。12月我有计划去广州深圳一次,届时也可具体聊聊。
Dear Andrew,
请将我们续约的流程和Jane沟通一下,谢谢!
Regards,
Stella
发件人: jane.yang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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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时间: 2009年11月9日 21:24
收件人: stella.chen
主题:
关于续约的手续
Dear Stella,
年会见面后又有2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时间真是快!本次写信的目的是想和你这边确认一下关于续约的具体流程。时代店到明年4月就到期了,可否在今年年底我们能够把续约的具体细节沟通一下,以便我们能够做好一些相关问题的准备工作,比如寻找新的合适的地点,核心人员的职位调整,组织架构的完善等等。。。。。
等待你的答复!
Jane
发件人: andrew.qiu
发送时间: 2010年2月9日 15:33
收件人: max.gao
抄送: stella.chen; cm.lu; pascal.bai
主题:
关于广州时代广场中心续约事宜
Dear Max,
非常感谢您在过去的近五年间与我们总部合作开发金宝贝广州市场。在这我提醒您,广州金宝贝时代广场中心(金宝贝海外加盟协议111)的加盟合约将于2010年3月31日终止。
根据我公司的规定,所有的一线城市中心续约,我司都必须占该中心股份的40%,并且保留日后可以另外买回11%股份的权利,不知您是否接受该续约条件,请回函!
预祝
新年快乐
关于广州时代广场中心加盟合约到期后相关事宜
致:高益以及广州嘉乐婴科教服务有限公司
贵方与上海金宝贝科教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敝司”或“我方”)于2005年4月1日签署的《金宝贝海外加盟协议(111)》(以下简称“《加盟协议》”)将于2010年3月31日到期,经敝司决定将不予与贵方续约,我方有权在公司网站上公告《加盟协议》到期终止及善后事宜的相关信息。但考虑到贵方还有未消耗课程,因此,敝司有条件同意贵方可以继续经营金宝贝广州时代广场中心(以下简称“时代广场中心”)至2010年9月30日,到期后,我方将按照折旧方式回购时代广场中心的全部进口教具。
在此期间内,除履行未消耗课程外,贵方不得以“金宝贝”、“GYMBOREE”品牌名义主动、被动或者变相销售任何与“金宝贝”有关的课程或产品(包括将时代广场中心的销售课程以其他金宝贝早教中心的名义签约但实际在时代广场中心上课的变相销售行为),同时应当继续遵守《加盟协议》的相关规定。若有任何违反,我方将单方面有权不予退还加盟保证金并立即在我方网站、广州相关主流媒体公告贵方未经我方合法授权进行非法销售的情况,同时追缴全部非法销售收入并按照《加盟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
希望贵方能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加盟协议》终止后的相关事宜。本函的发出不应视为我方对《加盟协议》项下相关权利的放弃。
本函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贵方,一份我方留存。
商祺
上海金宝贝科教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致:上海金宝贝科教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时代广场中心加盟合约到期后相关事宜的复函
贵司于 2010 年 3 月23 日以上海金宝贝科教服务有限公司 的名义通过E-mial(邮箱信息:Andrew.qiu@gymbroee.com.cn)致函高益及广州嘉乐婴科教服务有限公司 (接收邮箱信息:Max.gao111@gymboree.com.cn)。我司已认真阅读、研究该函件,并经我司股东会商议,我司认为该函关于时代广场中心合约到期后相关事宜处理的决定对我司有失公允,不利于事情的和平、圆满解决,如贵司坚持执行该决定,可能给贵我双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损失。
首先,自09年以来我司就一直按加盟协议的约定和贵司积极沟通续约事宜,我司完全符合加盟协议约定的续约条件,贵司应该依约给予我司5年的续约期,而不能就此终止授权。09年上半年,我司提出申请在天河公园附近再增开一间新中心以缓解时代中心的容量压力,贵司的回复是暂时没有这样的安排。09年11月,我司通过邮件和总经理Stella(陈炜)沟通过续约事宜,并一直得到肯定的回复。09年12月底,贵司特别安排会计经理Chica来广州查时代广场中心帐目,以确认续约资格。Chica回上海后,加盟经理Andrew打电话给我方确认续约事宜。但是2010年1月,贵司突然提出,合约结束后,需要把天河区域以华南快速干线为界一分为二,原时代广场中心维持加盟形式,而新中心则采用合资形式。我方对此虽然有意见,但是考虑到5年的经营,对金宝贝这个品牌有感情,不愿意轻易放弃,所以也积极考虑接受贵司安排。
2010年2月,Andrew又突然告知我方,如续约,贵司需要在时代中心占有40%的股份,之后我方对40%的股份所涉及的具体金额和贵司通过邮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2010年3月22日,Andrew电话告知贵司将不考虑时代中心续约事宜,3月23日下午,通过邮件发送“关于广州时代广场中心加盟合约到期后相关事宜”的文件。上述沟通过程反映出贵司在处理续约问题上完全没有遵循加盟协议的约定,且没有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商业原则。因此,我司认为贵司不仅无权单方撤回续约承诺,而且因积极按加盟协议的约定及此前的沟通与我司续签加盟协议。
其次,贵司在“关于广州时代广场中心加盟合约到期后相关事宜”中提到,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给我司6个月的时间安排未消耗课程。但是贵司是2010年3月23日正式通知我方不续约,而金宝贝课程的套餐中,最长的课程有效期是2年,多数课程套餐的有效期都集中在1年以上,按照这个时间来推算的话,6个月的时间是根本不可能完成所有客户课程的消耗,而且至少50%客户的课程都不可能在未来6个月的时间完成,所以6个月的时间是很不合理的。另外,我司之所以会在加盟协议到期前形成如此多的未消耗课程累积主要是由于贵于在此前承诺我司同意续约,我司便按照续约后的经营时间进行课程吸纳。现贵司单方撤回续约承诺又不给予充分的课程消耗时间,令我司措手不及。如因此损害了广大客户的利益,而引发群体事件被社会或媒体关注,对我司及贵司品牌效应均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恶劣影响。这是贵我双方均不愿意看到的,希望贵司予以慎重考虑。
再次,如果时代中心不再有权利接收新的客户,那时代中心的人事就会有很大的调整和变动,一旦波及到员工,那么很快客户就能了解到贵司将对时代广场中心不予续约的决定,不排除会有大面积退款或者相关的纠纷发生,我相信贵司和我方一样都非常看重金宝贝的品牌,贵司投入了7年时间打造金宝贝这块品牌在中国早教领域的地位,我司也同样花了5年的心血来维护这个品牌在华南地区的声誉,然而,一旦发生客户恐慌而导致的一系列后果,我司不敢想象。去年年底,广州市场的优臻早教由于经营问题而关门之后,广州日报有整版信息来报道早教市场的管理不完善问题,那段时间我司的管理也一度被质疑。同样,是去年年底,冯德全事件被报光后,早教中心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我司中心也多次接待过记者针对早教市场管理问题的采访。
最后,基于上述考虑,贵我双方都需要重新沟通时代广场中心加盟合约到期后的各种事宜,对此我司的态度是积极的,我司不希望看到由于“不续约问题”而导致客户利益受损,并因此而损害金宝贝在中国的品牌形象。作为第一批的金宝贝加盟商,对金宝贝这块品牌的在中国的发展和推广,我司的贡献功不可没,尤其是在南方区的发展,目前整个华南有至少一半的加盟老板曾经是我司的会员,同时在经营金宝贝广州的5年期间,至少有5000个家庭接受过我司中心的早教培训,而且口碑良好;中心内部的管理上,秩序井然,人员稳定,销售业绩稳步上升;在与贵司的合作上,没有拖欠任何的管理费用,并且贵司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我司也是积极配合。我司实在是想不出任何贵司不接受时代广场中心续约的理由。我司真诚的希望贵司能够继续和时代广场中心续约,如果贵司仍然坚持“不续约”的决定,我司认为最合适的处理方式是双方协商由贵司以一个合理的价格来回购时代广场中心。
广州嘉乐婴科教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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