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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近日透露,消费税改革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的是“价内税”,即成品油价格中已经包含了包括消费税在内的全部税金,除此之外还有增值税和城建税等税金,造成的结果就是对消费税重复征税。
以汽油消费税1元/升的价内征收为例,经增值税、城建税等层层加税后,折算下来,汽油方面实际承担的税负大约在1.029元/升左右。如果改成价外征收,每升汽油则会有0.03元/升左右的微小降幅。
一旦消费税改成“价外税”,至少从理论上讲,包括消费税在内的税金金额都会因基数减少而有所下降。不仅如此,成品油消费税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则该税种就会由“隐性”税收转为“显性”税收,出现谁消费谁缴税的局面。
而事实上,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改革,并没有改变征税过程中的税金负担格局,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来承担,唯一的区别只是消费者是直接承担还是通过“被转嫁”的方式承担。
因此,任何导致税金下降的措施,都意味着消费者的负担有减少的可能。况且,成品油征税方式的改革,使得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一部分资金能够被解放出来,意味着成品油生产企业能够降低成本,而成本的降低至少为消费者负担的降低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
由于成品油从上游的炼油板块到下游的销售板块,都是处于一种垄断状态,征税环节的改革固然有可能让消费者感受到利好,但是身为成品油价格操盘手的垄断巨头,一旦借助自身的垄断地位,人为将“价外税”的税基抬高一些,所有理论上的利好都会在瞬间化为乌有。
以上,是在新闻网看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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