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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一
1980年9月,中国公布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这是中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当时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这是一个典型的面向高收入者的税收,当时月收入能够达到800元起征标准的中国公民少而又少,那一年全国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是16万元,1986年,个税起征点降低到400元,后来又恢复到800元。 老百姓的收入逐渐追上了个税起征点,2000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达到500亿元,不过也仅占当时GDP的0.57%,不过这一数字迅速上涨,到2001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995.99亿,比2000年的500亿几乎增长了100%。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一次是2006年,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这两个免征额都接近甚至低于当时的平均工资水平,由此个人所得税不再是80年代的贵族税收,而变成了一个针对工薪阶层普遍征收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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