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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1:2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对于我们大家最关心的怎么导致的孕妇羊水栓塞,医院撇的干干净净的啊~什么原因更是没有说清楚~
先不论事情的对错,不知道口出恶言的是不是真正齐鲁的医院人员,如果是绝对素质低下,给予差差差评,这是人说的话吗?死者为大,口出恶言的给自己积点口德吧,这种事发生在谁家身上也是痛苦至极!孰是孰非自有法律和证据来判断,这样的人也能混到医疗队伍中来!



”对于池某在我院的医疗情况和家属的异议,我院说明如下:
   产妇池某,31岁,因“停经39周,见红10+小时”于2014年9月1日到我院妇产科住院,入院诊断“39周妊娠,妊娠期糖尿病”。入院后经本人及其家属同意,予以引产。2014年9月4 日18:07,经会阴侧切分娩一女婴,新生儿情况良好。胎盘娩出后20分钟,产妇出现恶心、干呕、呼吸急促等症状,医师考虑产妇发生羊水栓塞,立即组织抢救,予以抗过敏、解除肺动脉高压、抗休克、防止DIC,预防肾衰竭等治疗措施,医院同时组织多科室专家联合参与抢救,其中有妇科主任张培海主任医师,产科主任刘海英主任医师,呼吸内科主任刘保义主任医师、阮晓云副主任医师,心内科主任姚桂华主任医师,神经内科赵翠萍副主任医师,麻醉科主任李建军主任医师、周海鹏副主任医师,ICU赵向阳副主任医师等。但产妇终因病情危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014年9月6日12:10在医院ICU去世。
    医院组织专家对池某死亡原因和医疗情况进行了院内讨论,讨论意见认为产妇的死亡原因为“羊水栓塞合并DIC和多器官功能衰竭”,医院对产妇的医疗救治及时正确,符合医疗原则。羊水栓塞是产科最凶险的分娩并发症,虽然发生率很低,但产妇死亡率极高,救治难度很大。目前医疗技术,对羊水栓塞的发生也难以准确预见防范。
    医院对于池某在分娩过程中发生羊水栓塞而意外去世深感遗憾和同情。救死扶伤是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天职,战胜病魔,挽救生命,是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家属的共同愿望和目标。在产妇出现异常后,医院尽最大力量组织抢救。但目前医学科学技术水平,并不能完全救治像羊水栓塞这样的疑难重症。医院也真切地希望家属和社会各方能够理解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如果家属对产妇死亡原因有异议,建议家属依据有关法规向青岛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尊重生命,尊重科学,尊重法律,尊重逝者!医院反对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对于本纠纷事件,医院将配合家属依法处理。“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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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最终的鉴定结果,真是羊水栓塞只能感叹产妇不幸!今天32周产检市立的人简直鼓了,据说这个事件导致转院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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