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时间
- 100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1-1-24
- 私房钱
- 18178
- 阅读权限
- 31
- 积分
- 16079
- 帖子
- 2578
- 精华
- 10
- UID
- 5574392
         
- 私房钱
- 18178
- 宝宝生日
- 2013-03-29
- 积分
- 16079
- UID
- 5574392
|
3岁男童在托管班上厕所时,被暖壶热水烫伤。家长要求托管班负责人赔偿8000元。但对方认为,孩子上厕所时突发抽风,导致意外发生,主要责任不在她。对抽风的说法,家长表示怀疑。 29日,城阳区古庙头社区的杜女士介绍,她的孩子今年3岁半 ,一个多月前,她将孩子送到社区里的一家私人托管班,每月的费用是260元。5月21日下午5时许,她接到托管班负责人的电话,说是孩子摔倒了。她立即赶到托管班负责人家里,看到孩子神情恍惚,身上还沾着大便。她赶紧给孩子换下了脏衣服,带着孩子去医院。
“换衣服的时候,我曾看到孩子胳膊上有水泡,但没太在意,到医院后,经过诊断,才知道孩子胳膊是烫伤的。”杜女士表示,孩子被烫的事,托管班负责人肯定早就知道,但没在第一时间告诉她。“托管班负责人晚上7点才赶到医院,说是孩子被暖壶里的水烫过。”
杜女士说,孩子烫得比较严重,医院说孩子恢复至少得一个月,她为此请了一个月的假,爱人也请了一周假。将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加起来,一家人因为孩子烫伤损失8000多元。“托管班负责人不应该把暖壶放在厕所里,孩子总归是在他们家烫伤的,应该承担责任。但截至目前,他们只赔付了478元钱。现在去找他们,他们一直推卸责任。”
29日,经营该托管班的赵女士也回忆了当天出事的情景。她说,杜女士的孩子去上厕所,她听到动静后,就到厕所里看发生了什么事。结果,看到孩子在抽风,口吐白沫、眼也翻了、身上沾着大便。“当时吓得我腿都软了,赶紧叫来邻居大姨给杜女士打了电话。”
“我当时也看到孩子胳膊上有水泡,但情况比较乱,我慌得也没在意是不是烫的 ,直到后来杜女士带孩子去了医院,我慢慢回过神来,才分析觉得孩子的胳膊是被烫的。”赵女士说。
赵女士说,孩子出事,她也很不好受,她照看孩子,收费本就不高,到现在已为孩子垫付了500多元医药费。“暖壶放在一个板凳底下,孩子要是不抽风,就打不翻暖壶。我不是推卸责任,但不能负主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