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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天益宝 于 2012-7-25 11:11 编辑
现象:幼儿园大多设在矮层
“国家有相关法规规定了,托儿所是不能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在记者调查采访时,南昌市保育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昌市登记注册的规范幼儿园、托儿所,基本都设置在一、二楼,在三楼的都很少,“为的就是保护孩子的安全,这是业内的基本常识!”
随后,记者走访了南大一附院幼儿园、市委机关幼儿园、出新路幼儿园等一批保育场所,发现这些机构大多数都设置在独立的2层建筑内,3层的建筑都不多见。
监管:消防部门难及时发现 昨日,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的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对此情况,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文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主要是为了在火灾等险情发生时,便于缺乏逃生能力的儿童及时疏散。“这些商家在申报消防手续时,只是将建筑设计图纸交给消防部门,而在房屋验收时,他们往往还未入驻,这就造成消防部门不能准确判断这些申报项目的经验范围,对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才会出现一些幼儿机构违规设置在高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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