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也就是说,各地只需要依法做好小学、初中阶段的学生教育免费工作,就算是完成了国家的目标和任务。可喜的是,一些地区在发展了之后,并不墨守成规,开始站在更高、更长远的角度,谋求加入高中阶段的12年,以及加入学前阶段的15年义务教育。这是对“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策的更好落实,也是各地政府部门重视教育的可喜现象,是惠民、利民、兴国、安邦之举。 陕西宁陕县是贫困县,山东兖州在全国也并不算很富有,这样的县市都能走上15年义务教育之路,其它县市为何就不能跟进?而国家是否也该借鉴和推广一些地方试点的成功经验,考虑一下从总体上、法律上,将义务教育年限扩大到12年或者15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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