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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兜兜娘亲 于 2012-2-14 10:27 编辑
有报道说南京有一家幼儿园派给家长一份“个人委托书”,内容主要为,家长委托园方接送孩子的,如果发生意外事故,与园方无关。这样的内容跟免责协议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幼儿园让家长非常担心啊,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发生问题,竟然是幼儿园没有责任?真的太过离谱!!# w4 H1 T* f, y: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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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曝光的个人委托书,给大家看看
“委托原因及事项,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幼儿园,因此,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接送××小朋友上幼儿园,在上述事项过程中,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我均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中心幼儿园无关。委托接送期限,为2012年2月7日到7月1日。”全文都是打印的,“××”处都是留出来需家长填空的,此外,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也都要求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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