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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8:01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p=23, null, left]根据北京邮政局的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快递企业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加盖验视章,完善收寄环节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为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快件揽收业务人员为制度落实的直接责任人。

[p=23, null, left]  具体执行上,在收寄快件时,必须当面验视交寄物品。而快递企业应统一规定验视章在详情单上的加盖位置,确保快件寄递全程可查,而在快递员离职时则要将验视章收回。

[p=23, null, left]  事实上,在2008年开始执行的《快递服务》标准里就对快递员接收快件时验货有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应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若是法律、法规规定禁寄物品,应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但并未能100%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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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美人鱼0922 的帖子

那种 taobao大卖家,每天发好几百个件,他们能做到每个都看吗?那样快递员什么也不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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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个月起寄快件当面验收 ,这个可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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