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妈妈,麻烦帮我支支招吧,看我应该怎么做呢?
生宝宝前我在一家北京的私企工作了两年半了,属于单位的长期员工,虽然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一式两份都是在原单位人事保管呢(我后来听说这样就算没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是不是?)。我于11年9月15日生了俺家宝,按北京的规定,我属于晚育,享有四个月的产假,正好到2011年底产假到期,这期间单位正常给我发了工资,现在最最关键也是我要弄明白的是——由于我们单位属于服务性质的公司,平时法定节假日我们都不休,周末有时候也不休(至少我是这样的),但是在冬季(一般是每年的12月中旬到次年3月初)公司会封场放假三个月,公司有《员工手册》规定,此期间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员工是带薪休假,以补年内法定假日的休假,称年假。假如员工第二年回公司上班,这些工资都会如数放到工资卡中。 因为现在家在青岛了,生宝又没人帮我看,我需要自己带,再说北京实在太远了,去上班实在太远了,就算一个月来回一次,车费要五六百,我一个月也才三千多,不划算,还看不到宝宝,所以决定不回去上班了。1月1日单位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去上班,其实当时单位90%的员工都已经放假回家了,唉,要不说呢,单位都挺黑啊!可能单位的意思就是让我说不回去了~没办法我只好和经理说没办法回去了,现在得看宝宝,等天气暖和了回去办辞职手续。然后经理还问我的保险怎么办?我晕~想来想去,正好12月份工资没发呢,就说让把工资扣下公司先帮我交几个月的保险得了~ 最近几天,我突然想,我应不应该和单位掰扯一下关于这三个月带薪年假的事呢?算了下,要是给的话也有六千块钱左右呢!能给宝买多少好吃的好穿的呀!妈妈们,帮我支支招吧?多谢多谢,我有点转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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